漏电保护器,简称漏电开关,又叫漏电断路器,主要是用来在设备发生漏电故障时以及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保护,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可用来保护线路或电动机的过载和短路,亦可在正常情况下作为线路的不频繁转换启动之用。
我国在1981年原国家建工总局《关于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决定》中规定,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1983年制定的GB3787—19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中规定,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1988年制订的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用电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并要求在施工现场内实行包括总电源漏电保护在内的二级漏电保护。
漏电保护器可以按其保护功能、结构特征、安装方式、运行方式、较数和线数、动作灵敏度等分类,这里主要按其保护功能和用途分类进行叙述,一般可分为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保护开关和漏电保护插座三种。
额定电流
正确合理地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非常重要:一方面在发生触电或泄漏电流**过允许值时, 漏电保护器可有选择地动作;另一方面,漏电保护器在正常泄漏电流作用下不应动作,防止供电中断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人体安全电流值,国际上公认不**30 mA 为人体安全电流值;
(2) 为了保证电网可靠运行,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躲过低电压电网正常漏电电流;
(3) 为了保证多级保护的选择性,下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上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各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有级差112~215 倍。
级漏电保护器安装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口处。
该级保护的线路长,漏电电流较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无完善的多级保护时,不得**过100mA;具有完善多级保护时,漏电电流较小的电网,非阴雨季节为75mA,阴雨季节为200mA,漏电电流较大的电网,非阴雨季节为100 mA,阴雨季节为300mA。
*二级漏电保护器安装于分支线路出口处,被保护线路较短,用电量不大,漏电电流较小。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介于上、下级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之间, 一般取30~ 75 mA。
*三级漏电保护器用于保护单个或多个用电设备,是直接防止人身触电的保护设备。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用电量小,漏电电流小,一般不**过10mA,宜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 mA,动作时间小于0.1 s 的漏电保护器。